录取规则
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第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,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录取。
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专业志愿录取。确因招生计划限制,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,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。
第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录取。
第十二条 学校不设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,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。
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,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,但新生入校后,除日语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。
第十四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,要求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、身材匀称、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,男生身高173cm-185cm,女生身高163cm-173cm。
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
第十五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,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,应于报到日前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。逾期两周不报到者(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)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,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,凡有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者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,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,体检不合格者,休学或退学。
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:学费按当年在物价部门备案执行。
第五章 毕业文凭
第十九条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,颁发武昌理工学院本、专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武昌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学校地址: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邮政编码:430223
网 址:http://www.wut.edu.cn
咨询电话:027-81652828 81652829 81652037 传真电话:027-81652038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,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;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fjksw@163.com,我们将会及时处理。